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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12 来源部门:招生办公室 浏览人次:次 责任编辑: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 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国家民委下达的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以及各高校报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说明编制而成,供考生选报志愿使用。考生应根据本人意愿及高考成绩,从中选择恰当的学校和专业。

  2. 专业目录按高考科类分为文科、理科两册,每册按录取批次顺序排列,每批次的院校名称前均有四位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均有两位专业代号,分别按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院校代号的查找见专业目录第24页提供的“院校名称索引”,按院校名称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查找相应的院校代号(以往公布的院校代号有与之不同的,以此次为准)。在相应录取批次按院校代号顺序可查找院校招生计划,如查找不到,说明该校在该录取批次无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每页页眉标注本页招生计划所属的科类和录取批次,方便考生查阅使用。

  3. 考生填报志愿时,按本人所考文、理科类,从相应科类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相应录取批次的院校和专业,将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准确填在规定的志愿位置。

  4. 各专业凡未标注学制年限的,本科为四年制、高职高专为三年制,预科班预科学习时间一年,预科期满成绩合格者升入相应学制的本、专科学习。

  5. 预科班和民族班均只招少数民族考生,要求毕业后回河南省。预科班招生计划在专业目录本一、本二、本三、专二批计划之后单列公布。专科二批的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有民族班招生计划。

  6. 定向就业招生要求学生自愿填报志愿,录取后、入学报到前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定向西藏的,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由本人及家长或其监护人亲笔签名后交县区招办。本一批次普通类计划之后单列公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选报定向志愿要填在指定位置。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随本校普通类计划公布,定向专业备注有定向就业单位,选报定向志愿须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中。

  7. 各院校招生专业中公布的学费标准是由学校提供的。其中部分学校声明公布去年的学费标准或申报的学费标准供参考,今年的学费标准尚待物价部门审核确定。入校交纳学费均按学校所在地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 院校名称后加注“(成人高校招收普通高考生)”的,其办学类型属成人高校,经教育部审核具备招收普通高考生资格。成人高校在普通高考中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毕业证及报到就业证等与普通高校招收的普通高考生待遇相同。

  9. 院校名称后加注“(独立学院)”的,其办学类型属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审定的普通高校按照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0. 部分学校(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有要求,在专业计划中标注“语种为X语”或“只招X语种考生”,如:“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指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11. 提前录取批中的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其他院校的本科招生专业,要求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的,专业计划中注明“本一批控制线上择优录”,未注明的,则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

  12. 提前录取批中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院校)只招20岁以下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对考生高考外语统一要求为英语,有其他语种要求的备注在专业计划中。军校招生入学即入伍,免收学费。军医大学、艺术学院招收的为无军籍学员,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试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入军籍,按规定交纳学费,毕业后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

  13. 填报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成绩合格,还有部分学校艺术类专业要求在省统一合格基础上,还要校考成绩合格。提前批艺术类本科分A、B两段,两段对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同,分先后两个时段投档,学校按专业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在艺术本科批两段可各报两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分文科、理科、文理综合,文理综合计划允许相应成绩合格的文、理科考生均可填报,录取学校将所报文、理科考生按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考生除按所考科类选报学校外,也可从文理综合计划中选报学校。艺术类招生院校和专业中未明确招生计划人数的,属无分省招生计划,面向全国艺术类考生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取得了某校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但专业目录中查不到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信息,属该校未向我省报送。考生可与颁发专业合格证的学校联系,由发证学校向我办说明招生情况后追加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代号。

  14. 提前录取批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中,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计划,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并具备适应未来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被录取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入学前要与招生学校和我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签订协议办法:招生院校将由本校和我省教育厅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

  15. 请考生注意查阅高校招生章程。各校招生章程说明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有关招生规定,明确了录取规则、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详细收费情况、办学地址、招生网站、咨询电话等。招生章程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heao.gov.cn)公布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并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请考生查阅招生计划同时注意上网查阅学校招生章程,对所选学校的招生章程应重点阅读,全面了解所选学校的招生情况和要求后确定填报志愿。学校招生章程中如有与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不一致的,录取时按教育部和我省规定执行。

  高校招生计划涉及内容多,如有少数学校因特殊情况需对招生计划变更或补充的,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高招快讯中及时公告,请考生及其家长在填报志愿期间关注高招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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