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二、考试时间、科目、级别
2009年11月8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报名费用
每人每科40元。
四、注意事项
省直考区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5日,考试相关事宜见附件,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请于2009年4月16日到人事室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考务费;征订考试用书的,资格审查同时交款订书,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室
2009年4月1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