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我院2010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开展2010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中级职称评审
一、2010年度职称评审政策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 273号)中所规定的条件进行。
参评人员均应为档案在我院存放(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参加评审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目录清单一式2份;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档案号。
2、《升达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个人填写,系部签章、教务处签章、科研处签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个人填写,人事室签章)一式2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原件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
6、个人业务自传一式2份(打印,字数不低于1000字)。参加答辩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9、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单)或免试表原件。
10、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 4年的,为近4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含摘要)。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职务的鉴定1篇,并将该论文复印1份(复印封面、封底和论文内容)。
14、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三、材料报送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系部初审、教务处审核、科研处审核
时间: 10月11--13日
1、系部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表格填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初审,拟定推荐人选,并向人事室报送《升达学院2010年度教职工申报职称人员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需加盖本系部公章。
2、个人申报材料由系部初审后送教务处审核、科研处审核。
3、请教务处对申报人所填写的课时量、课程安排、教学质量及效果、个人业务自传等方面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后,在表上“业务管理部门”栏填写意见并签章。
4、请科研处对申报人的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的档次、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实际外语水平,表格上相应项目填写是否属实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在表上“技术(科研)部门”栏填写意见并签章。
(二)材料报送人事室
时间:10月14日
申报材料由系部统一报送人事室(人事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简表》txt文档及《统计表》电子版由系部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人事室办公系统。
人事室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整、提供的实物与表格填写是否一致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在相应栏目出具意见并签章。
所有业绩材料由人事室加盖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中级职称初定
一、职称初定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我院从事专职教学工作满三年,档案在我院存放,未取得相应职称者,可初定为中级职务;
二、参加初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
4、《呈报表》电子文档(即txt文档)
三、材料报送
时间:10月14日 地点:人事室
注意事项
1、参加评审人员请阅读《2010年度中级职称申报须知》。
2、参加评审、初定人员均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名字、申报系列、专业)。
附:
2010年度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须知.doc
人事室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