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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李新颖  摄影:  来自:人事室    责任编辑:

各部门:

根据《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将我院201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范围和对象

本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范围为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

本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职教师、辅导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员和图书馆职员;

2、未取得相应职称;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

4、档案在我院存放。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者。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我院从事本专业参加工作者。

注: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30日。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本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1份(txt文档),纸质3份(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

申报须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人员可到河南省人事厅网站(www.hnrs.gov.cn)下载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并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呈报表时请注意:主管单位统一填写为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统一填写为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代码19018066,申报年限2011年。

2、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照1张(与呈报表上照片同底版)。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科毕业人员需提供两学期的考核通知单、评教成绩(由系部、教务处分别盖章)等相关材料。

5、相关证件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

6、个人申报材料交部门初审。

(二)单位提交材料和初审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的要求,对本部门申请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1)德: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能: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勤:工作勤奋,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绩:申请人员在我院工作期间考核结果须在一等以上,教师评教成绩不能列后1/10,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经本单位审查通过的人员,各单位要统计制作《2011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公章后和申请材料一起报送人事室。

(三)人事室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我院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小组进行集中评议。

四、费用

每人100元。请各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的费用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室,

五、时间安排

1、2011年10月26日—10月31日各单位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2011年11月3日各单位到人事室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员未达到申报条件或逾期未申请者顺延至下年度,请拟申报人员先行对照申报要求,一旦提交申请材料及费用,无论是否在本年度通过,均不予退费,下年度申请,需另行缴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严密组织,按时上报,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附件:

2011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xls

人事室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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