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毕业学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须知

发布时间:2011-03-10  浏览次数:次   来自:会计系    责任编辑:

一、办理时间、地点

1.时间:每周三下午14001700;每周五830113014001700

2.地点:学院党委办公室(行政楼三楼)。

二、携带证件

1.党员本人持身份证即可办理。

2.若需委托他人办理,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请先到各系党总支登记,并开具同意转出的凭条。

联系人: 郑 晶(行政秘书)

三、党费缴纳

组织关系暂不转出者,回原所在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若转出,则在党办补齐滞纳党费。

四、转接党组织介绍信

1.由党员本人确定组织关系去向和介绍信抬头,确认无误后方由党办开具介绍信。

2.党员要保管好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到相关部门办理。

3.介绍信回执由转接党组织填写、盖章,由接收党组织或党员本人负责寄回我院党委办公室。 (邮寄地址: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党委办公室 邮编:451191请在信封上注明介绍信回执)

五、党员档案

1.毕业前已转为正式党员的档案已在毕业前装入其人事档案。

2.毕业后转正的党员档案留存在党办,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同时封装档案。

注: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文件)规定,我院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会计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