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组织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4-11-14 责任编辑:李新

组织委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管院党委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1、根据院党委工作计划,拟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的规划,加强与学院党委所属支部的联系,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抓好党员的思想和纪律,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院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了解、掌握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支部划分和调整的意见,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4、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员发展的工作计划,指导与督促各党支部协助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5、负责组织院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搞好组织、制度等建设,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考核党员的工作,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了解、掌握党员流动情况,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7、收缴党费,管理党内经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及经费收支情况。

8、完成上级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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