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按照我院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及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1.2015年清明节期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为公休,4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日,4月6日(星期一)为补休。
2.各单位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卫生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及值班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清明节假期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学院将于4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组织全院安全卫生大检查,请相关单位派员于当日8:50在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
3.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4.总值班人员要遵照学院总值班要求,按时到岗、履行职责,保持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并妥善处置;未参加值班的人员也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清明节期间学院总值班安排见2015年4月学院总值班安排表)
5.参加总值班的上一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下一值班领导及值班员工按时到岗;各单位主管请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
6. 学院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学院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