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4日,省高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令)培训班在大别山干部学院举行,全省139所高校的校领导和学生处处长及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我校张金安副校长、张现水学务长、赵晶副教务长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如期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是在去年4月中旬全省高校校处领导41号令培训基础上的再学习、再提高,目的是进一步推进41号令落实,提升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教育厅对本次培训高度重视,特别邀请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高校学生司、学信网平台的领导和本省两所高校的学生处处长,解读41号令的条款,讲解高校落实41号令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和问题,介绍落实中的经验和体会。专家的报告权威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所举案例典型、生动,对参训人员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把握41号令的内涵,提高学生管理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41号令是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全面修订的基础上于2017年颁布并实施的,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促进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落实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要求,鼓励和保障高校建立更为灵活的学习制度,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和改革支持。三是贯彻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理念,着力依法构建新型学校与学生关系,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四是适应改革的要求,着重规范了高校学籍管理行为。五是推动高校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学生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促进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实现自我管理,促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41号令涉及高校教育教学等人才培养各个方面,是高校党政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共同遵照执行的教育规章,必须彻底转变41号令只是个别职能部门落实的错误观念。
教育厅学生处王继东处长在结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高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41号令的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41号令的内涵,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要精准定位发力,造就高水平的学生管理队伍,使我省的学生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学务处 张现水/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