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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第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一批预备党员的决定

作者:庞海 时间:2007-04-24 点击数: 责任编辑:

根据组织发展的需要,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支部将从第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一批预备党员。

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则

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符合条件一个,发展一个。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第15期业余党校结业(不及格的按结业当期算)。

4、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业成绩在35名以上,培养期(一年)内无不及格现象。

5、培养期(一年)内每学期操行成绩在80分以上。

6、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培养期内无处分现象。

7、积极组织与院系班活动者。

8、学生干部优先。

三、程序

1、由团支部推荐候选人,交由团总支。

2、团总支对候选人集中讨论,拟定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考察表》;并将拟定发展对象交由支部备档,同时公示。

3、以团支部为单位,民主评议(评议时被评议人应回避)。

4、函调;填写档案资料。

5、理论知识测试。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7、组织谈话。

8、报请院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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