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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反邪教知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4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我省工作部署,定于12月1日至7日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现将与反邪教有关的宣传知识公布如下,请全院广大师生认真学习。

一、什么是邪教?

我国于1999年10月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给邪教组织下了明确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邪教的本质集中体现在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四个方面。

1、反人类

邪教反人类,集中体现在编造歪理邪说。首先,散布“人类罪恶论”。其次,鼓吹“人生宿命论”,摧垮人们的意志,束缚人们的思想。宣扬并断言人类将面临一场万劫不复的“大劫难”,主张人们放弃一切“执着心”,逃避现实,远离社会,听天由命。邪教组织所宣扬的悲观厌世、消极无为的“人生宿命论”,其根本目的是要麻醉人们的思想,摧垮人们的意志,进而使人们成为邪教教主任意摆布的工具,为实现他们的政治野心服务。

2、反科学

任何邪教都反对科学,宣扬神秘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现代科学以唯物主义认识论为基础,不承认任何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并认为事物发展有其规律可循,人们只要认识和掌握了这些规律,就可以利用它为人类造福。因此,科学不承认有任何“救世主”。邪教反科学的本质,突出表现在他们宣扬的神秘主义和教主的所谓“神通”、“法术”上。

3、反社会

古今中外的邪教组织,都是反社会的。其突出表现为对抗现实社会,破坏现实社会,千方百计建立一个以邪教教主为核心的“天国社会”。邪教对抗社会、破坏社会秩序、制造社会动乱。邪教组织逃避社会、自外于整个社会,进而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对抗社会,破坏社会的秩序和安宁,目的就是要把秘密小团体营造成一个以邪教教主为中心的“天国社会”,可以让邪教教主在其中为所欲为,大搞教主崇拜,对邪教成员实行严格的精神控制。

4、反政府

邪教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其政治野心也随之膨胀。他们不满足于在自己的“秘密王国”实行“神权”统治,还要在全国甚至全人类实行“神权”统治。

三、邪教的危害有哪些?

邪教的危害主要有:(1)破坏家庭。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的越多,将来就可以进天国”,许多成员有家不回,常年在外。(2)破坏生产。鼓吹“世界末日论”,宣扬“一切靠神恩赐”,致使信徒整天忙于信“教”、传“教”。(3)奸淫妇女。许多邪教教主借“神”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4)残害生命。欺骗群众“信教能治病”,一些人因此被致死。(5)毒害青少年。拉扰中小学生参加聚会,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6)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煽动成员暴力对抗政府,扰乱社会秩序。(7)危害基层政权。一些邪教有目的的拉扰基层党团员和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

四、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有哪些?

1、思想信仰体系和理论体系的不同。宗教以其精深的经典、教义构成完备的宗教理论体系,并成为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而邪教没有正当和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只有一些支离破碎的迷信邪说,它盗用宗教概念和术语,危言耸听,愚弄世人,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

2、信仰和崇拜对象的区别。宗教所信奉的神灵都是远离现实社会的,是现实不存在的精神偶像。如基督教的上帝,伊期兰教的安拉等,在现实中并没有客观的实体。神话教主,大搞教主崇拜是当代邪教的主要特征。邪教头目利用某些人难以把握个人命运的脆弱心理和愚昧落后的迷信观念,歪曲利用宗教的概念,自诩为救世主,宣扬自己所谓的各种特异功能,迷惑信众,对追随者实施专制统治。

3、对“末世论”的阐述不同,目的和作用不同。“末世论”作为宗教的“救世”或“救赎”的信仰,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载体,因而具有不同的功能与作用。宗教用来引导信徒忘却现实苦恼而企盼未来幸福生活和向往彼岸的世界,缓和社会矛盾,因而具有帮助统治者对民众进行“教化”的功能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但是,19世纪以来,“末世论”被中外邪教利用后,成为邪教反社会、反科学的主要邪说,用以恐吓世人,加强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具有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负面功能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消极作用。宗教认为“世界末日”的来临在遥远的未来,引导人们袪恶向善。而当代邪教却篡改成“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加入其教,才能得到拯救。以此来恫吓、胁迫人们,并借此实现其建立神权统治的野心。

4、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是诡秘、邪恶、危害社会的,与宗教组织及其社会功能有本质的不同。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当代各种宗教,无论传统宗教还是新兴宗教,都具有与社会形态良好的适应性。它们多以济世、护国、利民为宗旨,以遵纪守法为己任,其活动都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发挥着特有的协调功能和平衡作用。邪教则不然,邪教的本质特性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因此,邪教组织和活动必然是诡秘的、邪恶的、难见天日的,它往往还有严密的组织结构,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进行非法活动,行为十分诡秘。

五、我国目前规模较大的邪教组织有哪些?

1、“法轮功”

“法轮功”是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一个邪教组织。其“功法”动作主要来自于中国所功“禅密功”、“九宫八卦功”及泰国舞蹈。教主李洪志自诩是宇宙中最大的“佛”,他用佛教、道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言辞术语,欺世盗名,蛊惑群众,吹嘘“法轮大法”是最高佛法,“可以度一切人”。“法轮功”以《转法轮》等邪教书籍欺骗群众,鼓吹可以“消业”、“圆满”、“上天国”,主张生病不吃药、不就医,酿成了许多人员悲剧。1999年7月,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

2、“门徒会”

“门徒会”是陕西耀县农民季三保于1989年发起成立的。季三保,男,陕西省耀县石柱乡韩窖村农民。1996年车祸身亡,曾参加基督教聚会活动。自1985年开始,季曲解《圣经》自编了一套所谓“七步灵程”,冒用基督教名义,在河南、陕西等地广泛传播。1989年农历正月十五日,季三保在其家中主持检选了所谓“十二门徒”,并成立了陕北、旬阳两个“大会”和“总会”。季自任“总会”负责人,许明潮为陕北、旬阳“大会”负责人,至此,“门徒会”的组织正式产生

3、“全范围教会”

“全范围教会”是由河南省镇平县基督教徒徐永泽于1984年4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建立的。徐永泽,男,1941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河南省镇平县人。1966年因组织“孕育学社”(当时被定为反革命组织)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后外逃。1977年潜回河南,从事非法传教活动。1983年因参加“呼喊派”活动,被检察机关批捕后外逃,1984年在平顶山市郊区建立“全范围教会”。他将“全范围”解释为“大、广、深”,意即包括地球上所有重生得救的人们。该组织以《教会基本建造草案》为纲领,提出“实现中国文化基督化、全国福音化、教会基督化的国度,与主一同掌权”。宣扬“信主不等于拯救灵魂”,要在聚会时大声哭泣,表示“向主忏悔认罪”,才能“重生得救”。

4、“实际神”,即“全能神”

“实际神”又称“东方闪电”、“全能神”,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从“呼喊派”邪教组织分化演变而来的一个邪教组织。1989年,黑龙江省原“呼喊派”邪教组织骨干赵维山自封“能力主”,在黑龙江省阿城市建立“永源教会”,编造并散布“与能力主一同做王”等邪说,蒙骗群众。1991年,“永源教会”被我公安机关打击取缔后,赵维山逃窜至河南、山东等地继续从事非法活动。他从《圣经》中国断章取义,歪解“闪电从东方发出,人子降临也要这样”等语句,编造“全能神是唯一的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邪说,秘密传播,发展成员,逐步形成和建立了“实际神”组织。该邪教组织冒用基督教名义,欺骗拉拢群众,攻击党和政府,以农村为主要活动地域,以农民为主要对象,不择手段地发展成员,从事各种秘密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5、“三班仆人派”

“三班仆人派”又称“真理教会”,是河南南召人徐文库于1988年创立的。1988年初,徐文库伙同李毛兴(化名“二叔”、“仆人”,男,1951年出生,河南舞钢市人,为该邪教组织2号人物)打着基督教“真理教会”的旗号,自称“神的仆人”、“基督的肉身”,到东北传教,创建组织。因二人在传教时经常引用《马太福音》中有关“主要按着仆人的才干,分别给他们一千、二千、五千两银子,各自去管理”的记载,解释为“神现今在教会里按着三种不同的等级,给同工不同的能力、权柄来管理教会”,而被称为“三班仆人派”。

6、“观音法门”

“观音法门”是英籍华人释清海于1988年4月在台湾苗栗县成立的,在台湾以“中华民国禅定学会”名义登记注册。释清海,俗名张兰君,因其父母系天主教徒,她从小随祖母吃素拜佛,又到天主教堂做“弥撒”,18岁以后到英国、法国、德国读文学,曾在德国红十字会当翻译,并从事照顾难民工作。同时行修佛教密宗、净土宗,研读其他宗教经典和哲学书籍。其从佛教“楞严经”中得出“观音法门”是唯一成佛的法门,能够得到最高等级的“真理”。为此,专门前往喜马拉雅山清静闭关修苦行,后到台湾传播“观音法门”。

7、呼喊派

“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教主李常受,因聚会时集体大声重复呼喊“哦,主”、“阿门”、“阿利路亚”等而得名。“呼喊派”宣传品有数十种之多,如《活在灵中》、《国度的操练》、《神的建设》、《灵与生命》等。“呼喊派”歪曲基督教教义,妄称是“基督是我,我是基督”,宣扬“世界末日”,煽动信徒不要耕种,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娶嫁等。“呼喊派”邪教声称有三大敌人,即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共产党、人民政府,宣称要“把教会组织起来,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到底”、“建立常受基督国”等。

六、党和国家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有哪些?

党和国家处理邪教的基本政策是: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分子。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指出,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不得在宗教活动以外布道、传教、散发传单和宗教书刊。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66条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就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做出了司法解释,为取缔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健康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七、邪教是如何骗人的?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2)用治病、免灾诱惑人;(3)用看相算命、装神弄鬼、蚂蚁写字、白纸显字等各种把戏吓唬人。(4)套近乎拉扰人。(5)小恩小惠收买人。(6)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简单的识别方法就是:

——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

——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

——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

——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

——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

——让你用骗人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

——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

——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

——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八、遇到邪教活动怎么办?要如何防范?

第一:不听、不信、不传。第二: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及时向村干部、公安机关报告。

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认识事物。破除迷信,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技致富、勤劳致富的理念。要正确认识邪教与传统宗教的区别,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积极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邪教人员从事地下活动并制作、传播、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及秘密串联聚会等活动,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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