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巾帼建功标兵和先进女职工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凯
各分工会: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一步激发女职工不断提升素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调动全校女职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河南省科教文卫体工会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在为我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职工中评选出巾帼建功标兵和女职工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于3月8日上午在综合实训楼A楼创业大讲堂组织召开“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3月8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及参会人数
综合实训楼A楼创业大讲堂,参会人数分配(见附件3),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受表彰人员必须参会。
三、受表彰名额分配
巾帼建功标兵: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机关工会推荐4名。
先进女职工集体:校工会评选出3个先进女职工集体。
四、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优良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4.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5.团结同志,邻里和睦,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公认度。
6.参评对象为女教职工。
五、女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女职工先进集体评选要求,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研室、科室和处室。
六、申报时间:
各分工会小组于3月5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凯 内线6130
邮箱:sdgh6130@163.com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工会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