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2 浏览次数:次 来自: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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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7〕15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一)2017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二)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四)与我院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非在编困难职工上学子女。
二、活动要求
(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摸清符合助学条件学生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
(二)加强程序审核流程。各单位要按照“依法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做到报名审核管理严格,助学资金专款专用,助学活动程序规范,坚持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认真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务必于8月2日前将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报送至院工会。
附件1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统计表.doc
附件2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doc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工会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