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是中央财政、省财政、学校共同出资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秋季学期的奖助学金现已陆续发放,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奖助学金的发放纪律,特将相关发放要求通知如下:
1.禁止任何班级或个人将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提留作班费或以学生活动费等名义收取、侵占、挪用、扣减学生的奖助学金,禁止以各种名义平分奖助学金;
2.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含受助者)以自愿名义或强制手段参与、组织奖助学金的违规使用;禁止获奖受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等活动,应用于学习及生活等费用;禁止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河南省以及我校有关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的事件。
3.各学院辅导员请于近日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我省及我校奖助学金有关文件和规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4.各学院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违反奖助学金发放和使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校资助中心反映。
5.凡工作中存在各类违规操作的、或学生投诉经核查违纪现象属实的,学校一律责成学院收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取消相关学生的评奖评优资格,在全校范围内对学院进行通报,并报请学校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各学院应以本次秋季奖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校资助中心举报电话:0371-62436226
院资助中心举报邮箱:sdzz@shengda.edu.cn
学务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