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为确保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毕业后继续升学(专升本、研究生)攻读全日制学位的校园地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9月27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纸质材料提交
9月27日(含当日)前,各学院将贷款毕业生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见附件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提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