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2021年9月10日印发)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豫教资〔2021〕54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
1、服兵役国家资助条件。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即可申请,2011年毕业,2012年入伍的不可申请。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2021年度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服兵役。
3、退役复学生国家资助。2021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仅申报录入2021-2022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2021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此次应申报录入截止到2021-2022学年的所有学费减免信息。
(二)直招士官
直招士官资助条件。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三)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
1、退役入学学生资助条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国家教育资助。
2、学费减免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申报学年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资助信息; 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此次应申报2020-2021和2021-2022两个学年学费资助信息17
3、对于2006年以前的退役士兵无法在全国征兵网上实名注册打印申请表情况,可自行人工下载申请表,手工填写信息且不修改申请表内容,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请学费资助。
4、国家助学金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需申请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的国家助学金信息。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申请2020-2021学年两个学期和2021-2022秋季学期,共三个学期的国家助学金信息。
5、今年高职扩招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截止到填报统计数据之前未报到入学的,纳入下一年度统计。
二、相关学生准备材料
1、在校生、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直招士官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提供材料: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打印,表格提供银行卡号为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激活状态,余额不得为零,否则休眠状态无法转账,入伍地征兵办、学校财务(李阳阳老师负责)、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往年已申报并核发的不得重复申报。
2.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含2021年退役入学复学学生)提供材料:退伍证复印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打印、入伍地征兵办盖章、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学校财务盖章、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已交学费的提供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要求同1),备注卡号和联系电话。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1、2021年10月17日前,将加盖有行政公章相关申请资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个人提交的各类申请表,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各学院要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应资助的学费,待审核确定后,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资金会通过财政渠道拨付给学校。坚决避免对通过初审的学生采取“先收后退”的做法,如有已交学费的提交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号以备返还。
备注:退役入学学生是指退役后通过高考或单招考试入学的学生;退役复学学生有2种情况,一是我校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复学的学生,二是入伍前被我校录取(高校新生)退役后2年内复学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