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工读部门:
为使勤工助学工作与资助育人工作有机结合,激励我校学生勇于实践、积极进取精神,尤其是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进一步推动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工读)活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参加我校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
二、评选比例
参与勤工助学学生总人次的20%。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工读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和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诚信守时;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良好,无缺课现象;
4、工作认真负责,勤劳肯干,能出色完成工读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经常受到工读部门和服务对象好评;
5、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
6、工作积极主动,无缺岗等不良记录且连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两个月及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由勤工助学工读部门或勤工助学部根据其工作表现负责推荐或学生自荐。个人书面申报材料(附加一张1寸照片)于12月20日(周四)下午14-18点报送勤工助学办公室(综合楼101房间)。
2、由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劳卫科勤工助学部、各工读部门老师代表联合组成的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评选事宜。
3、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候选人材料和工作表现,在广泛征求各二级学院、各工读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上报学校审批。
4、获得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