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贷款毕业生
贷款毕业生朋友:你好!
首先,祝贺你即将圆满完成大学学业。
带着对美好未来的希冀,带着母校师生的祝福,你即将踏上征程,相信你是乐观和自信的,因为你在校期间不畏困难、勤俭向学、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行,给广大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目前,你即将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学校希望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同时也希望你继续发扬诚实守信的作风,认真履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合同和还款协议,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在这里,学校特别提醒你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毕业前,认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二)毕业后,请每年至少与银行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联系电话0371—62436226)。如果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有所变动,也请主动致电银行和学校,告之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按时足额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自己的卡内(建议在扣款日前存入相应金额),避免本不用承担的违约后果;
(四)保管好自己的贷款合同、账户等相关材料。
贷款学生毕业后未按照规定在每年12月20日之前归还贷款利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将会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同时将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另外,学校资助系统也将对违约学生信息予以公布,这些会对您的生活及事业产生重要影响。这里提醒您一定按约还本付息,慎防发生拖欠等违约行为,避免给您生活、工作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是你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活动,其信息也收录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长期伴随着你。因此,希望你能认真履行还款义务,做诚实守信的典范。
建议你将这封信和贷款合同、借据等妥善保管在一起。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一路顺风!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O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