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韩炎涛主任按照张金安副院长、张含生学务长安排赴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郑州之星梅赛德斯—奔驰助学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书》。
郑州之星于2002年10月13日注册成立,是梅赛德斯-奔驰中国 (MBCL),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BBDC)同时授权的河南地区首家经销商及服务中心。股东分别为河南万通集团与利星行集团。郑州之星于2003年05月开张营业,当年汽车销售量位于华北区奔驰经销商第二名,实现当年开业、当年盈利。客户满意度连年名列华北区前茅,企业实现了名利双收。2007年03月,被奔驰中国和北京奔驰共同授予“2006年度梅赛德斯—奔驰全国最佳经销商”。
协议规定,郑州之星出资在我院设立“郑州之星梅赛德斯—奔驰助学基金”,用于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次资助共计四个学期,每学期资助2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次一次性发放助学金人民币五百元,资助金额共计人民币四万元。根据协议执行情况,双方可考虑在协议到期后续签,以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郑州之星还将优先安排获奖大学生参加企业实习、市场活动等项目。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韩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