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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实施办法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18-11-23 来源部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浏览人次:次 责任编辑:招生信息网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1分钟左右);

  2.新闻播报(1分钟左右);

  3.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

  4.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

  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二、考试要求

  要求普通话语音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从2019年1月20日开始,考生应于2019年1月12日8:00至2019年1月16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东风路校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考生须于网上约考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

  四、考场规则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备考区域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3.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入场顺序,每组10人,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并进行身份验证(身份证对照、指纹比对、入场照相)。不能确认身份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

  5. 所有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报重考。领取两张成绩单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6.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7.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其考试成绩是高考成绩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