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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30 来源部门:招生办公室 浏览人次:次 责任编辑:
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一、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gov.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免费查询。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声讯电话:9601166。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4、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GK10622110或拨打12580(电信部门仅收基本通信费),可免费获得公共信息服务;还可定制个人高考信息服务。

  
5、相关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市、县(区)招办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院校网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地点均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1)公布往年各批院校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统计数据;(2)公布各批各院校招生计划;(3)录取期间,公布各批院校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统计数据,各批征求志愿的院校名单及专业信息。

  
4、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杂志:(1)公布各批各院校招生计划;(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http://gaokao.chsi.cn):是高校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每年根据各省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参加网上宣传咨询活动的高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省属本专科高校以及香港地区的高校,还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网上咨询周”已经成为高校进行招生宣传和信息发布的主要形式之一。

  
我省根据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分两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为610615,省、市招办和各高校均参加;第二阶段为625629,省、市招办和省内本科三批、专科批次学校参加。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请先浏览咨询须知和各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考生只有在各单位设定的咨询时段内才能提问,提问在回答后才能显示,请考生不要重复提交。

  
6、热线咨询电话:137338805050371-61235678。服务时间与网上咨询时间相同。正常通讯费用,无额外收费。

  
7、现场咨询活动。61213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具体承办,免费为高校安排咨询场地,免费接待考生咨询。根据安排,在我省纳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在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市文化路95号)参加咨询;在我省纳入本科三批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北校区(郑州市航海中路94号)参加咨询。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为保证秩序和安全,自带车辆请勿在现场附近停放。

  
三、监督和举报渠道

  
1、省招办网站:(1)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省级优秀学生、二级运动员、奥赛获奖等)的考生名单;(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4)公示艺术、体育省统考合格考生、艺术单考合格考生名单。

  
2、县级招办和中学:张榜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并公布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3、考试期间,各考点均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

  省招办举报电话:
0371-68101503

  
4、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8101611

  
四、轻装上阵,沉着应试,遵规守纪

  
考前,考生应劳逸结合,放松心情,注意饮食安全,保持良好状态,准备好考试用品和相关证件。考前一天持准考证察看考点、考场,并对外语听力设施进行试听。切记:考试时不要把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带入考点考场,带入考场属违规行为,考点没有保管手机的义务。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卷上的注意事项,严格按要求答题。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严肃考风,严明考纪,加大对考试违规的处理力度。对高二学生违规报名参加高考的,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由他人冒名替考、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高校在校生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对在考试过程和在招生其他环节的违规行为,均载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希望广大考生牢固树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侥幸心理,打消作弊念头。如果置考纪于不顾,不仅难以得逞,而且还将付出沉重代价。

  
这是一场知识的竞争,也是一次品德的检验,相信广大考生一定会履行自己的承诺,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良好形象,维护河南招生考试的良好形象!

  
五、填报志愿时间

  
1、第一次填报:61015日,填报提前批本专科、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2、第二次填报:62663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3、填报征集志愿:录取中对各批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存在局部微调整的可能性):

  
提前批:711

  
本科一批:717

  
本科二批:724

  
本科三批:81

  
高职高专一批:89

  
高职高专二批:817

  
艺术本科A段:714

  
艺术本科B段:718

  
艺术高职高专:726

  
4、查询征集志愿渠道:(1)县(市、区)招办综合服务大厅;(2)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3)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4)有关新闻媒体。

  
5、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1)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最好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报了也无法投档。(2)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要求,有时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和收费标准。(3)除了艺术类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6、考生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或中学。

  
六、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812日录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专业,航海类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只分本科批、专科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2、本科一批71418日录取:进入“211工程项目的高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3、本科二批72026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4、本科三批72983录取: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及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

  
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5、高职高专一批8610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他经省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

  
6、高职高专二批81318日录取:高等职业学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班。

  
7、提前批的艺术类

  
1)艺术本科A7815日录取。

  
2)艺术本科B71619日录取。

  
3)艺术高职高专72127日录取。

  
七、平行志愿及其投档规则

  
1、什么是平行志愿?

  
我省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院校志愿,这4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除艺术类之外,其他各批的第二志愿均为4个平行志愿。

  
2、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3、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些什么?

  
平行志愿是第二志愿,一般来说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所以考生应该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

  
保持“梯度”,科学排序。即对于同一组平行志愿,几个院校志愿之间应该有梯度,可参考院校往年调档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列,一般来说应将自己最想就读的院校排在靠前的位置,最靠后的位置要考虑填报“保底”的院校。

  
八、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考生可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录取情况。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招办核准的录取名册发放,不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本科三批高校还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应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如查询的信息与通知书、确认表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

  
九、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以下简称“档案”)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临行前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

  
十、珍惜升学机会,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一个有道德的青年对社会应有的一种负责态度。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将浪费宝贵的升学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剥夺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使其他想上大学的考生白白失去了机会。河南是个考生大省,考生人数众多,招生计划有限,升学机会难得。在报考时,每个考生都签订了《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希望广大考生严肃对待,信守诺言。如果被录取后不报道,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下年录取时向高校提供。

  
十一、高度警惕招生诈骗活动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中介组织和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主要伎俩有以下几种: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或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暗示或明示可帮人上大学;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名词哄骗;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看,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包藏祸心,图谋钱财。往年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招生骗子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务请考生及家长要慎重对待志愿填报,切莫轻信谎言上当受骗。

  
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并印发通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家长识别、防范能力。录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招生部门反映或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