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传承传播爱国主义文化工程” 国旗传承仪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06 责任编辑:校团委宣传部
为加快实施并推进“传承传播爱国主义文化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精神,举办“传承传播爱国主义文化工程”国旗传承仪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6月7日上午9:00开始,预计80分钟左右。
二、地点
场内部分:新图书馆第三报告厅。
场外部分:自力路(老图书馆)-朴实路-勤俭路-更生路-自力路(新图书馆)。(9:00-9:30)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管,捐赠“礼宾枪”校友,在校任职的往届国旗班队员,各学院团委书记;
2.28、29届国旗班队员,“国旗巡礼”执旗手;
3.各学院观礼师生代表。
四、相关要求
“传承传播爱国主义文化工程”是全校性重大工作,为做好本年度国旗传承仪式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广大师生支持配合:
1.请广大师生自觉维护当天“自力路-朴实路-勤俭路-更生路”道路路面卫生整洁,将电动车规范停放在路沿上指定停车区。
2.“国旗巡礼”期间(9:00-9:30左右),“自力路-朴实路-勤俭路-更生路”道路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等不得通行。
3.参加“国旗巡礼”观礼师生,按照本学院及辅导员要求,保持良好秩序,在指定区域观礼。
4.“校园巡礼”期间,在“自力路-朴实路-勤俭路-更生路”等道路附近活动的师生,举止要得体,不要大声喧哗,不得进入上述道路中央干扰巡礼队伍行进。
共青团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