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豫青联学〔2021〕20号)要求,校团委、学务处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会工作人员”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称号。
(四)评选名额
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的要求,依据标准进行评选申报。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评选申报工作,在各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 可优先推荐,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各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产生。
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3.经公示无异议的个人和班集体,分别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4)。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查、推荐,并附各推荐单位书面报告、先进个人附个人主要荣誉证书,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9日前报校团委(sdxtwbgs@163.com),最终审核后上报团省委和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评选工作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获评的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附件:(名额分配表、推荐表 、汇总表).zip
校团委 学务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