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和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2023〕17号)部署,为深入实施河南共青团“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计划”,选拔选育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创业能力、青春活力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以创业倍增效应促进青年大学生就业,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河南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启动举办首期“河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成长营(以下简称“青创营”)”,现就我校选拔推荐青创营营员招募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举办青创营省级示范营,提供创业辅导、素质提升、资源对接、结对扶持、政策服务等支持,培养省级青年大学生创业人才100名,促进一批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转化。省级示范营每年举办1期,每期培育1年。
二、时间地点及费用
青创营省级示范营拟于2023年8月上旬开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学习5天。办营地点:河南省团校(郑州市丰产路26号)。
青创营省级示范营属于公益帮扶计划,营员在办营期间食宿由团省委统一安排。往返青创营驻地的交通费用由营员自行承担。
三、招募条件
本期青创营主要面向校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招募以下营员:
1.已在河南注册企业或已有成熟创业项目并计划近期在河南创业的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
2.高校创新创业社团主要负责人;
3.获省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竞赛金奖(特等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优先录取;
4.获得“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计划”“攀登计划”资金支持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优先录取。
四、招募办法
组织推荐,各学院可推荐营员1-2名,组织推荐候选营员,填写《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各学院团委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审查后确定推荐营员信息,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twxcb@163.com,邮件标题为“青创营+学院名”。
五、培养方式
青创营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育”办营模式,进行以下培育。
(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学习为期一年,其中报告讲座、论坛沙龙、沙盘推演、分组讨论、青创企行、资源对接等集中进行,其余时间分专题进行分散学习。
(二)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一部分课程安排在河南省团校校内学习,一部分课程安排在校外实践,开展“青创企行”,深入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产业园区开展研学。
(三)结对扶持与资源对接相结合。组织青创导师、青年企业家与营员“2+2”结对帮带,开展“一对一”创业辅导、项目点评。同时,分5个专题进行政策引入、孵化链接、投资融资对接、资源接入等服务。
六、培训内容
青创营拟设“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数字科技与人工智能”“电子商务与新零售”“乡村振兴与数字乡村”等5个专题方向,主要进行以下赋能培育:
1.知识赋能。邀请国内知名青年企业家、青创导师、专家学者、资讯专家担纲主讲,讲授商业模式、产品与服务、合伙人选择和团队激励、融资与资本运作、营销案例分析、财税法务、知识产权等课程。
2.高峰论坛。组织营员参加“河南青年创新创业论坛”,聆听院士、国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关于经济规律、区域发展、产业发展趋势的报告,解读国家、省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3.青创路演。根据营员项目发展方向、阶段和个性需求,组织省内外青年企业家、青创导师结对扶持,定期组织路演活动,把脉项目症结,挖掘技术潜力,培优人才团队,厚植成长基础,为营员成长、项目做强“护航”。
4.孵化培育。根据营员项目发展阶段、市场定位、特色需求等,组织孵化载体对接活动,有序引导青创营营员项目入驻青创孵化载体接续培育,给予创业政策、创业支持和孵化服务。
5.青创企行。分专题、分阶段开展“青创企行”活动,组织营员走进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寻访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现场教学、深度研学和资源对接。
6.融资对接。聚焦营员项目资金需求,依托河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公募平台,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给予融资支持,示范推动青年创新创业。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河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成长营”是团省委组织引领青年大学生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和工作抓手,是培育大学生创业典范示范带动大学生就业的创新行动和模式路径,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从服务大局的高度推进工作,确保把最优秀、最具潜力的大学生选拔出来,切实达到重点关注、导向鲜明、积极扶持的工作效果。
2宣传推广。各学院团委要广泛宣传,让更多青年大学生创业者熟知“青创营”、积极参加“青创营”。积极推报本学院组织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做法,重点做好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的宣传推介,激励引领更多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
联系人:石老师
工作邮箱:sdtwxcb@163.com
附件: 报名推荐表、汇总表.doc
共青团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