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卫士”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05 责任编辑:马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和《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宪法卫士”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8日17:00。
三、主要内容
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网页(http://static.qspfw.moe.gov.cn/xf2023/),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操作手册)
四、参与流程
(一)学院管理员创建班级,并添加设置班级管理员账号
校团委已经设置各学院管理员账号,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信息在往届活动开展时已录入,可直接导出账号密码学习;现各学院需要录入2023级学生信息,同时删除已毕业班级。学院管理员登录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admin/#/user/login),点击“我是校区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系统,在“班级管理”页面“新建班级”(选择对应年级,设置“班级名称”为“班级”,例如“2023级xx班”),并将各班级辅导员添加设置为对应班级的班级管理员,生成班级管理员账号(学院管理员不能同时注册班级管员账号,但可使用学院管理员账号登录上传对应年级学生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班级管理员(辅导员)导入学生信息,生成学生账号
班级管理员(辅导员)账号生成后,班级管理员(辅导员)登录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admin/#/user/login),从“我是班级管理员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系统,在“班级管理”页面“批量上传学生账号”,下载“班级学生上传模板”,填写学生班级编号、手机号、姓名、性别等信息(其中“班级编号”在“班级管理”页面可查询,学生学籍号统一使用学生本人手机号代替),信息采集完成后直接上传,生成学生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学院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辅导员)务必在12月6日17:00前完成所有用户的注册。逾期各级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各级各类管理员将不能再通过用户管理服务云平台创建、编辑、导入、删除、修改各类基础信息。
(三)学生扫码登录参与活动
1.扫码登录
学生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见下图)进入小程序。点击登录,选择“我是学生”登录,输入学籍号、密码进行学习(学籍号:学生本人手机号,密码:手机号后六位)。
2.学习任务
学生登录平台后按顺序进行“学习练习-综合评价—法治实践”。其中,“学习练习”板块分为“课程学习”和“课后练习”两个环节,需依次完成“课程学习”与“课后练习”两个环节后方可进入到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题目共10个,作答时间为5分钟,每位学生共有5次作答机会,综合评价为“金牌”或“银牌”即为完成活动。
五、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组织学生有效开展宪法学习,确保宪法教育有效覆盖。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懂弄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提供必要指导,请各学院管理员于12月6日17:00前完成所有学生的注册工作,12月8日17:00前组织学生完成学习答题任务。
联系人:(校团委 马 鹏 62436072;法制办 王丽丹 62438801)
校法制办 校团委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2:校区管理员操作手册
附件3:班级管理员(辅导员)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