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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文明宿舍竞赛办法

作者: 单雪   信息来源:学务处    发布时间: 2018-04-13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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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营造整洁、温馨、雅静、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文明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发挥好学生宿舍育人的阵地作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要求和上级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明宿舍竞赛是我校为加强学生养成教育而开展的“三大竞赛”之一,为我校开展的特色教育活动,由学务处组织实施。

三、各二级学院每日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竞赛以《学生宿舍内务规范》《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细则》《学生宿舍楼公区卫生检查细则》为主要评分依据。宿管员、辅导员以及校内教职员工提供的有关宿舍生活秩序方面的个案资料直接计入其宿舍总成绩,每人次扣减1分。

四、计分办法:

1.宿管员协同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检查计分。

2.每周大检查计分。

3.随时抽查资料以个案资料方式计分。

五、关于依据宿管员、辅导员提供的有关个案资料给宿舍加减分规定: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当周其宿舍总成绩中减分:

(1)不按规定房间和床铺住宿,私自调整者;减3分

(2)在宿舍打闹喧哗、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者;减2分

(3)不按时就寝,过时归宿或者私自外宿者;减3分

(4)未经允许在宿舍会见亲友者;减1分

(5)在宿舍做饭、烧水者;减5分

(6)在走廊、卫生间烧纸、泼水、扔杂物或从窗口向外扔杂物者;减5分

(7)男女生互串宿舍者;减5分

(8)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者加倍减分;减3分

(9)有相当于以上情节者。

2.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当周其宿舍总成绩中加分:

(1)爱护公共财产,对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检举揭发者;加5分

(2)自觉修缮被破坏之公共财产者;加3分

(3)节约水电表现突出者;加1分

(4)自觉冲洗洗漱间、厕所表现突出者;加1分

(5)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勇于检举揭发者;加3分

(6)与偷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加5分

(7)有相当于以上情形者。

六、检查评比及奖惩办法

1.坚持宿管员的每天检查,每周评比制度,评比结果每周公布;

2.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参与检查,培养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3.周评班级人均扣分3分以上(含3分),视为不合格;

4.辅导员应重视宿舍管理,指导学生建立健康、整洁、温馨、和谐、有个性的宿舍文化。凡连续三次或每学期累计五次在“文明宿舍”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班级辅导员,且不得有后三名名次者,建议人事嘉奖一次;同时连续三次或每学期累计五次评比中不合格的班级辅导员,建议人事申诫一次,列入期末考核。

七、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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