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学生改正过失,慕义向善,忠诚笃厚,信守校规,进德修业,共求进步,根据《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管理规定》和《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特订此办法。
第二章实施对象及实施步骤
第二条实施对象:
1.违反法纪法规,校规校纪,受到惩处,经教育而反躬自省,确有痛改前非之决心者;
2.凡因盗窃、赌博、行为不检、打人致伤、考试作弊等重大过错而开除学籍者,不属本办法实施之列;
3.本办法用于后功抵前过,前功不得抵后过。
第三条实施步骤:
1.凡符合实施对象者,应向辅导员请求填写《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申请单》;
2.辅导员对受惩学生个别谈话,学习本办法,并布置工作提出要求;
3.解除处分类别及程序
①提前解除
受惩学生在接受考察、改错期间,表现优异,所受奖励之加分(指嘉奖、记功之加分,不含加操行成绩分数)足以抵消所犯过失之处分减分,可持本人申请书、奖励通知单和解除处分申请单,经辅导员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申请,由其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处分解除。
②按期解除
处分期满后,学生应主动以书面形式汇报其处分期间个人表现,填写解除处分申请单,经辅导员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申请,由其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处分解除。
第三章改错办法
第四条受惩学生自受惩之日起,辅导员及有关老师要对其进行严格考察,并对表现突出、事实清楚者及时申报嘉奖。
第五条在考察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表现突出者,可签呈奖励:
1.主动承担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勤务,表现良好,成绩显著者;
2.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成绩优秀者;
3.参加重大节庆或慰问活动表现突出者;
4.有特殊义勇行为且事实具体者;
5.符合《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
第六条处分期满,嘉奖一次可以抵消警告,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以抵消严重警告,以此类推。
第四章 实施要求
第七条学生在接受考察期间,不得再有任何违纪现象,否则加倍惩处。
第八条学生在接受考察期间,辅导员对该生要关心爱护,加强个别谈话了解其学习和思想、鼓励他们积极向上,对进步大、成绩显著者要及时嘉奖。
第九条受惩学生功过相抵分数,只限于在考察期间之奖励得分,不含因热心公益等表现一般之操行加分以及辅导员加分和全勤分数。
第十条学生积满解除处分所需分数可申请提前解除处分,受警告、严重警告学生申请提前解除处分,处分期限不能低于6个月(含),受记过、留校察看学生申请提前解除处分,处分期限不能低于8个月(含),毕业班学生毕业学期所受处分,处分期限可视情况而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学校其他有关学生奖励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室负责授权解释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