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文法系学生第二党支部学习党内监督条例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6-11-17 浏览次数:次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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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明确党员责任意识,11月10日下午,文法系学生第二党支部在道镕楼105教室开展党员教育活动,通过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民主监督的新精神,让党员们认识到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更好地提升自身素质。该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党的工作的主体和党的建设的主体,当然也应当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党员民主监督制度。我们每位党员都有必要学习新规定,激发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学习活动中,首先支部书记郭青梅老师向全体党员讲解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党员民主监督作出的具体规定,并强调了、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意义。接下来,大家各自发言表达看法,张恒源通过对延安整风运动时期的党史回忆总结了自己的想法,因为当时党员很好的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所以当时党员主体地位得到了坚实保障,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都得到了极大提高这样的显著效果,这体现出党员主体意识在积极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中的重要性。司征也提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内监督这件事需要我们从思想上重视它,我们不仅要开展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应该接受所有同学们的监督,做事公开透明才会得到大家的真正认可。最后郭青梅老师明确提出全体党员都要深刻理解、认真执行这些规定要求,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履行党员民主监督责任,把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真正记在心中、扛在肩上。
此次活动让党员同志们意识到认真履行党员民主监督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也认识到党员民主监督是保持和强化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保证,我们一定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充分发挥好党员民主监督作用。(供稿人:王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