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就职称信息补录和资格确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信息补录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精神,河南省职称管理平台可以查询到的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高中初级职称,在河南省内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持原证书申报。我省职称信息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证书查询(链接:https://ywzl.hrss.henan.gov.cn/chaxun/toGetZhicheng.do)”中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
职称信息补录分类及流程:
第一类:经我校申报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提交相关资料,由人事处汇总后交市人社局职称处办理补录。
第二类:省外入校人员已办理职称资格确认,职称管理系统查询不到信息的,提交相关材料,由人事处汇总后交市人社局职称处办理补录。
第三类:来校前在省内外地市或省直单位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应由原职称任职文件印发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核实后完成信息补录等评审数据归集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以上内容,于7月27日17:00前将本单位需补录人员信息统计汇总后,将《职称信息补录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人事处陈山来OA办公邮箱。
二、关于职称资格确认
省外及国有企业入校人员,在来校前取得的省外或国有企业职称评委会评审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资格,且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证书查询(链接:https://ywzl.hrss.henan.gov.cn/chaxun/toGetZhicheng.do)”中无法查询到职称信息的,需办理资格确认并换发资格证书方可参加我校职称申报评审。
请各单位结合以上内容,通知本单位需进行资格确认人员,于7月27日17:00前通过企业微信联系人事处陈山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所属人员,按规定时间上报职称信息补录和职称资格确认相关材料,以免耽误2023年度职称申报。
人事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