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等精神,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介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18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开展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条件、推介和展示方式
推介对象、条件、推介和展示方式等详见附件。
二、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校内推荐不限名额,校内申报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初选并上报。
(二)推荐材料纸质版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6月20日17:00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殷玉玲OA邮箱。
联系人:殷玉玲,电话:62430258。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