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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2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郑钊  摄影:  来自:人事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我院需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具体测试时间,已公布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请相关人员查看测试安排,并按《河南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参加测试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根据学科分组及要求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机会,测试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另行安排测试。

附件:河南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

人事室

2008年11月28日

附件:

河南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须知

一、参加测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各学科组测试时间段,到相应地点报到。上午8:00集合,下午2:00集合。

二、参加测试人员进入测试现场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3、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参加测试时不得提出更改要求)1份;

4、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发表与否均可,毕业论文也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均可。科研著作体现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材料的,不予安排测试,后果自负。

三、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和答辩。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测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测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主要是结合本人拟说课内容所撰写的教案,考察测试对象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测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测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内容从答辩试题库中抽取,主要是考察测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及学科组成员随机提问不超过8分钟。

4、具体程序

(1)测试开始时,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

(2)说课,测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

(3)答辩。说课结束后,测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学科组成员也可随机提问。

四、参加测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测试地点参加测试。未按照规定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机会,测试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另行安排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受测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通知,持本人身份证,进入测试场所参加测试。

五、测试时间:2008年12月3日至12月8日,上午08:20--12:00,下午14:20--18:00。

六、测试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道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6677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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