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本院辅导员和行政职员的素质,拓展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奉创办人指示并经院领导批准,现决定在全院辅导员及行政职员(科级以上)中选聘任课教师,教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及《形势与政策》课程。
本次选聘以自愿报名为原则,请有意者到人事室网站下载报名表,由单位主管审批后送人事室,报名截止8月31日。人事室将与教务处、共科部联合组织试讲,试讲内容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或《形势与政策》。合格者由共科部统一安排上课,并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教师资格证、进行职称评审。
另,以前已通过试讲参加授课的同仁如有意继续授课,亦应填写报名表经单位主管审批后报人事室备案,由共科部安排授课。
特此通知!
人事室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