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我省的政策规定,现将今年我院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院从事的教学工作、并于2004年7月份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硕士毕业生。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三.申请初聘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于2007年7月12日之前到人事室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人事室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