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   >   新闻报道   >   正文

深入学习评估新方案,努力做好应用型人才培养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09-25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的要求,促进新建本科院校提高质量、办出水平、办出特色,9月15-17日,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办的“深入学习评估新方案,努力做好应用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吉林省长春市隆重召开。我院科研处张晓欣处长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和小组讨论组成。大会报告就我国现阶段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制度(高教三十条)、保障形式(评估十二条)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进行了详细解读;专题报告紧紧围绕着评估十二条中的自我评估、状态数据常态监控、院校评估中的合格评估及合格评估中的教学质量保障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几个主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小组讨论则通过现场交流的形式共同探讨合格评估的相关问题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具体工作。

大会报告中,季平主任强调,要把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到新水平,首先要正确理解高教三十条的核心内涵。她强调高教三十条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总书记清华百年校庆讲话的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它旨在全面提升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她结合实际工作从七个方面阐述了高教三十条的主要内容,并对评估十二条进行了解读。认为评估十二条是落实高教三十条的重要具体措施,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顶层设计,也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评估工作的制度框架,它体现了我国评估体系中多样的评估标准、多种的评估形式、多元的评估主体、多渠道的结论发布方式,是一个整体的制度设计。

吴岩副主任从评估十二条这个新时期的新评估方案入手,从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目的、特点,合格评估中的新理念、新举措,再到合格评估中的组织实施、专家进校考察程序、学校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及自评自建中的自评报告等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对合格评估整体工作进行了全面解读。强调了学校在评建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和不同的心态,指出参评学校应以“平常心,正常态;学习心,开放态”来对待合格评估,号召大家积极、扎实、认真地做好学校的建设。

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宏、评估中心信息处处长于勇分别作了《以合格评估指标为导向,做好自评自建工作》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的专题报告;此次会议的承办单位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作了《新建本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与内涵》的报告。研讨会围绕合格评估、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改革、产学研合作教育等展开了分组讨论。

研讨会内容设计科学、系统、丰富、针对性强,讨论深入。既有高度,又有操作。特别是让新建院校看到了校内“软件”内涵建设所能取得的显著成果,理清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思路,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必将为我校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本科教学质量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迎接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奠定坚实的基础。

版权所有 2017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  科研处   地址:行政楼四楼南侧402   联系电话:(0371)62436416  E-mail:keyanchu@sheng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