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应省教育厅要求,科研处组织各学院(部)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请老师们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核查2021年1月1日以来被撤稿的中外文科研论文(含2021年之前发表,2021年后被撤稿)。核查范围为:
(1)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
(2)我校教师为通信作者,我校或外校师生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
(3)我校老师为作者之一,我校作为作者单位之一的;
请老师们务必严格自查,切勿敷衍、隐瞒相关撤稿情况。如经核对相关老师隐瞒相关情况,将照国科发监 221 号文和国务院第 652号令等文件要求,对涉事人员予以顶格处理。
各位老师请在2024年1月10日之前,将撤稿论文纸质版材料交至科研办公室,撤稿论文和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邮箱keyanchu@shengda.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请保持一致。
科研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