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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厅2008年自然科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0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丁智学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单位、各位老师:

我院科研处接到教育厅的通知,教育厅正在组织申报2008年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本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计划的类别

1、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从相关教育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给予资助。

2、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案研究类别分为科技攻关计划、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

1、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所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比较突出的成绩。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3、课题组主持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项申报课题均应成立课题组,一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概不予受理。课题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

4、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课题和省教育厅创新工程项目,或者主持承担两项以上计划内在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5、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农业以及周期性特殊的学科例外。

6、非教育厅直供经费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可申报省教育厅指导性计划项目。

三、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事项

1、各类科研课题须采用 “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申报系统”(简称网上申报系统),实行网上报送。

2、各类项目申请书样式及填报方法详见河南省高校科技信息网“项目成果申报”栏目,网址为:http://est.hainfo.edu.cn/

3、网上申报时间:2007年6月4日—19日

4、申请人于2007年6月22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系统打印生成,每项一式4份)和评审费(200元/项)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07-6-4

附:关于编制2008年河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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