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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     浏览次数:次     来自:培训中心     责任编辑:王炳恺

各单位:

现接到新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通知》,面向我校教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申报专业

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所取得职称证、职业技能证相近或类似专业,结合个人情况按需填报。

三、评审条件

(一)考评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关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

3、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关职业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

3.取得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备注: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详见具体职业标准(查询网站:http://biaozhun.osta.org.cn/

联系人:培训中心 李飞飞

内 线:6277

四、申报费用

按照新郑市评审标准,报名费300-500元不等,材料费100-600元不等(根据各专业不同,所需费用不同)具体金额待考点确认。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如有报名请将附件3考评报名汇总表11月20日17:00之前上报至各学院培训专员处,培训专员报送至培训中心李飞飞老师处。未设置培训专员的学院教职工请联系李飞飞老师填报。

学院

培训专员

学院

培训专员

会计学院

刘冬

文法学院

金 阳

管理学院

范留涛

金贸学院

张翔

建工学院

郭子龙

机电学院

张 鑫

信工学院

王建红

艺术学院

阮宝洋

外语学院

郎振丹

体育学院

郭秋滟

商学院

杨慧

数信学院

李明明

培训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