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工发〔2024〕2号关于评选“巾帼建功标兵”和“女职工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22 责任编辑:张金安

各分工会: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一步激发全校女职工不断提升素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调动女职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河南省科教文卫体工会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表彰“巾帼建功标兵”和“女职工先进集体”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先进集体”申报基本条件

1.以各分工会教研室、科室、处室为单位评选。其中部门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全体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开拓进取,争创一流。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职业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教职工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优良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4.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5.团结同志,邻里和睦,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公认度。

6.参评对象为全校女教职工。

三、表彰名额分配

“巾帼建功标兵”:机关工会4人,其余16个分工会均为1人;共计评选20人。

“女职工先进集体”:符合条件的女职工集体均可申报,校工会评选出3个进行表彰。

四、申报时间:

各分工会于3月4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邮箱,纸质版送至工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凯电话:62436126

邮箱:sdgh@shengda.edu.cn

附件:1.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巾帼建功标兵”申请表

2.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女职工先进集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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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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