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4·25”事件警示我们,对待邪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防范在先、处置有效,必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必须全面提升网络环境下开展群众工作和对敌斗争的能力。
无论时光如何流逝,具有特别影响的历史事件总会被人们铭记,包括那些不愿触碰的痛点。1999年的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人员借口“上访”“讨说法”,围攻党中央、国务院驻地中南海整整一天,酿成了自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北京地区发生的参与人数最多的群体性事件。事后查明,这是一起由“法轮功”头子李洪志一手策划并在境外遥控指挥,境内骨干组织实施,多地习练者受蛊惑参与,向党和政府发难施压的邪教非法聚集事件,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要继续引以为戒,保持警钟长鸣,坚决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事件的发生,暴露了邪教的反动本质和严重危害。在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邪教与恐怖主义、毒品并称为人类社会的三大毒瘤,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是其本质所在。“法轮功”神化、鼓吹李洪志,编造、散布歪理邪说,宣扬“地球爆炸论”,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事实胜于雄辩,回看臭名昭著的“法轮功”,确实是祸国殃民、劣迹斑斑:通过非法出版、印刷、办班以及兜售邪教标识及制品,骗敛了巨额不义之财;实施精神控制,致使大量痴迷者拒医拒药而亡或自杀杀人,制造了一起起人间悲剧;秘密结社,层层培植骨干,建立全国性非法组织,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法律实施,窃取国家机密,聚众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以攻卫星、搞“插播”等手段干扰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热衷插手国内热点事件,企图制造动乱,等等。境外“法轮功”组织还与反华反共势力、民族分裂分子等沆瀣一气,屡屡干扰高访,肆意诬告滥诉,制播政治谣言,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极尽妖魔化中国之能事。其活动之猖獗、手法之恶毒、表演之拙劣、危害之严重,可谓无以复加。
事件的发生,促使我们思考“法轮功”坐大成势的深层次原因。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的一个时期,受国际上形形色色的新兴宗教运动、邪教泛滥及国内“气功热”“特异功能热”等影响,曾经长时间销声匿迹的境内邪教活动又沉渣泛起。由此,“法轮功”这棵毒苗赖以滋生疯长。它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以祛病健身为名蒙骗群众,极力发展组织,快速在城乡蔓延。毋庸讳言,当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邪教缺乏应有的警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软弱无力,这使李洪志招兵买马有了可乘之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法轮功”羽翼渐丰后,动辄围攻地方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但相关地方和单位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大都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一次次的迁就和退让,使“法轮功”的气焰更加嚣张,闹事升级成为必然。
事件的发生,揭开了新时期反邪教人民战争的序幕。邪不胜正,多行不义必自毙,历史自有其逻辑。“法轮功”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与党、政府和人民为敌,必然招致失败和灭亡。1999年7月,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发布查禁“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人事主管机关、团中央分别发出了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邪教斗争。经过各地各部门强有力的防范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等工作,“法轮功”组织体系土崩瓦解,绝大多数习练者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后得以解脱,极少数顽固对抗、蓄意作乱者被绳之以法,一批批痴迷者经教育矫治迷途知返。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心失败,组织了一次次反扑,但其闹事图谋都被一一挫败。我们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牢牢掌握着斗争的主动权。
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可观全局。“法轮功”问题的成功处理,是整个反邪教斗争的缩影,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我们深知,邪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打好持久战、攻坚战和立体战。要与时俱进,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反邪教工作。在党和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方案明确规定:“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执政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形成工作合力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承担。”显然,这是相关领导体制的再优化,协调机制的再完善,工作力量的再整合,发出了深入推进邪教治理工作的明确信号。但是,境外“法轮功”媒体借题发挥,恶意曲解,大肆炒作,暗示其会被“平反”,这纯粹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可以断言,已经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法轮功”,永无翻身之日。纵使它今后再玩弄这样那样的闹事伎俩,也逃不出“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的历史规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在反思中奋力前行,须臾不可懈怠。“4·25”事件警示我们,对待邪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防范在先、处置有效,必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必须全面提升网络环境下开展群众工作和对敌斗争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切实用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政法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着力防控化解各种涉邪教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