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张明奇 摄影:王炳恺 来自: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韦杨建
6月27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围绕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集中交流研讨。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金安主持。
会上,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韦杨建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内容。校党委委员秦旻和校纪委委员冯科、钟江鸽等同志分别围绕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重点交流发言。
张金安在交流研讨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当前正是学校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备战审核评估的关键时刻,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通起来学习,牢记对党忠诚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以优良党风凝聚师生共识、推动干事创业。
张金安总结讲话强调,加强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则;作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八小时之内”的“公共职责”,在切实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党的各项法规的前提下,努力学习掌握党的创新理论和高等教育规律,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实干苦干,敢想敢干,会干能干,积极正确履职;要严明生活纪律,规范“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锤炼个人品德,弘扬家庭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等,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民办本科大学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