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次 来自: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张明奇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实践取得的优秀成果,根据中国政研会《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研秘〔2023〕4号),按照市政研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案例范围
(一)案例主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的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优秀案例。
(二)案例内容。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优秀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等;工作启示,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
二、参评案例条件
1.申报案例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展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
2.申报案例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申报案例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4.申报案例须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不在报送范围内。
三、推荐申报要求
1.申报人填写《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每个案例篇幅在5000字以内,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2)整理;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做好图片说明。
2.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审核,择优推荐,于3月13日前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优秀案例申报表》、案例文本、其他图文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02-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cb@shengda.edu.cn。不受理未经审核报送的材料。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