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编报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落实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做好2025年信息化建设资源合理调配及项目资金预算,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请各单位将2025年信息化建设需求报送信息化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1)校园信息化建设的网络、通信、存储和安全设备及相关软件等项目;(2)网络通信、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等维保服务项目;(3)办公、会议终端等办公用信息化设备;(4)已建成且运行超过三年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5)各职能单位所辖非教学软件类信息化系统(硬件、软件等)产生的年运维或服务费、开发费用等。
二、申报要求
1.遵照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业务创新的建设原则,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基础平台(如服务器、存储)、办公信息化设备(如办公电脑、会议终端、互动大屏)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由各单位报送需求,信息化处统一建设采购。
2.学校已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协同办公、自助打印等服务平台,本着“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的原则,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提交业务上线需求,以提高其业务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另,网站群平台为全校提供统一的网站后台服务,新增建站或改版需求与融媒体中心沟通后申报,统筹编制。
3.2024年信息化预算项目中,已立项建设但当年不具备结项验收条件的,需重新提交申报书,列入2025年信息化预算项目;尚未立项仍有建设意向的按新需求重新提交申报书及建设方案,经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2025年项目预算。
4.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填写《2025年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和经费预算申报表》(见附件),一项目一表,并附项目需求方案或建设方案,无具体方案申报无效。
5.基于网上办事大厅、协同办公系统等申请增加业务流程,结合近期的《关于征集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流程的通知》提交材料。
6.需求不明确、调研不充分的请勿申报;项目情况复杂、经费投资量大、需求或建设方案不确定的可咨询信息化处。
7.本次项目申报为需求申报,不属于项目立项申报,具体立项仍以校内签呈批复文件为依据。预算金额将作为2025年度学校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的参考依据,应确保尽可能准确。
三、其他
信息化处、财务处将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情况,对各单位建设需求进行论证、初审和技术调研,根据轻重缓急、方案成熟与否及2024年项目执行情况等判断是否列入2025年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汇总整合后报学校审定。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6日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信息化处(资讯楼310),电子文档通过内部邮件发至OA系统。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6419。
信息化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