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学校各行政单位、教学院部、附属单位负责人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2023年度网络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相关内容,强化教职工、学生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网络环境,确保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期间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完成签订并于2023年2月28日17点前将纸质资料报送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资讯楼311)。
联系人:程珍(联系电话:62436424,15638541621)。
附件:《2023年度网络安全责任书》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