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编报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做好2023年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智慧校园建设资金的合理调配,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请各单位将2023年信息化建设需求报送信息化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1)校园信息化建设的网络、通信、存储和安全设备及相关软件等设备项目;(2)网络通信、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等维保服务项目;(3)已建成且正常运行超过三年的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遵照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业务创新的建设原则,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化基础平台(例如服务器、存储)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由各单位报送需求,信息化处统一建设集中管理。
2、学校已建设了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本着“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原则,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提交业务上线需求,以提高其业务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另,网站群平台为全校提供统一的网站后台服务,各单位不需要申报包含网站建设和开发相关内容的项目。
3、2022年信息化预算项目中,已立项建设当年不具备结项验收条件的,重新提交申报书,列入2023年信息化预算项目;尚未立项仍有建设意向的按新需求重新提交申报书及建设方案,经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2023年项目预算。(以签呈批复为立项依据)
4、请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和经费预算申报表》(见附件),一项目一表,并附项目需求方案或建设方案,无具体方案申报无效。基于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增加业务流程,无具体格式,说明情况即可。
5、需求不明确、调研不充分的请勿申报;项目情况复杂、经费投资量大、需求或建设方案不确定的可咨询信息化处。
6、本次项目申报为需求申报,不属于项目立项申报,具体立项以校内签呈批复为依据。预算金额将作为2023年度学校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预算的参考依据,应确保尽可能准确。
三、其他
信息化处、财务处将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情况,对需求内容进行论证、初审和技术调研,根据轻重缓急、方案成熟与否及2022年项目执行情况等判断是否列入2023年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汇总整合后报学校审定。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信息化处(资讯楼302),电子文档发至OA。联系人:徐亚杰,联系电话:8550。
信息化处
2022年10月14日